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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废铁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一、招标范围:
招标人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2025年物资实际需求,就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废铁处置项目进行竞价。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
二、项目内容:
(一)处置数量:暂估数量50吨。
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托运方通知承运方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提货时间:根据辽阳公司实际要求提货时间为准。
(三)检斤方式:以辽阳公司出厂检斤数量为准。
(四)中标方需按甲方要求清理场地卫生。
(五)本次处置标的为高温风机及窑尾烟囱更换下来的管道,拆卸由甲方负责,中标方需按甲方要求随时进厂进行装车。(若拆卸过程中中标方未能到场,后续装车费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能满足招标方项目要求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且资质合格的单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
(二)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有向招标方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三)投标方应拥有足够的合格运输车辆。具有相关安全资质和能力,严禁超质、超能力、超范围承接业务,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
(四)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为环保标准国六及以上车辆进行运输服务,车辆不允许超载。
四、具有以下情形的企业,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有严重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已被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拉黑的供应商。
五、投标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需交纳1800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辽阳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营业部;账号:21001706008052501099),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至投标方汇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回退时,退到投标人原汇款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六、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方对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三)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四)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五)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结果公示后,于10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于10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八)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公告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车辆进入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八、投标人报名
(一)投标方应在报名时详细阅读公告内容,若有不详之处与联系人及时沟通,谨慎填写价格。报价采用网上阳光招采平台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准。
(二)在阳光招采平台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上传相应资质证明。包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和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根据需要还需安全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二)有投标保证金要求的,投标人应上传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若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未上传保证金,则不允许参标且无法再上传保证金,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及时通知招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的审核。若企业未审核则无法报价,企业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均可审核。
(三)报名供应商在三家及以上,且上传保证金的供应商也在三家及以上,则可进行报价,否则系统将自动流标。
九、投标人报价
(一)本次竞价的基准价格1800元/吨,投标方在此基础上进行竞价。
(二)投标人应提前登陆阳光招采平台,在竞价开始10分钟内完成出价。投标人恶意连续多次出价导致系统流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竞价时间为20分钟,投标人竞价开始10分钟后可以连续出价,竞价截止时间后每次叫价延时20秒结束,每次叫价涨幅为30元/吨。投标人每点击一次报价按钮,则在最新报价的基础上自动按公告中设定的“涨降幅度”报价。
十、定标
到达竞价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自动发布中标公示,无需人为确定中标供应商且无需审核。
十一、开标前。投标单位报价前需到现场堪察、电话咨询。
十二、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十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法律、技术和其他事宜以合同为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柳桐
电 话:1474125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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