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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泥询价详情
一、项目内容:煤泥
二、项目需求单位: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供应要求
1、按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供货。
2、供货过程中,承运方应对运输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供货方需提供有效的防雨、雪,保质量措施。
3、遵守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4、运输车辆:承运车辆为标载车,符合国五以上排放标准,自卸车辆。
5、报价时务必将报价单(需盖章且法人或者委托人签字)上传至附件中。
特别说明:报价单位在平台下载报价单,填写单价、税率等项目,在平台报价时以加盖公司公章报价文件形式上传;未上传纸质盖章报价文件我公司视为无效报价。盖公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上传报价文件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文件为准。
6、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填报价格和数量,不得盲报或刻意报低价。中标单位在生产期间保证原燃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如因质量频繁波动,杂物造成生产系统堵磨、设备受损的或者断供,断货造成设备非正常停机的视为违约,赔偿相应的生产、设备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停进、进行整改。同时接受企业安全、环保、设备等相关制度考核。
7、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活动。
四、数量:预估1000吨,日生产需求量不少于300吨,结算数量:以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厂内汽车过磅数量为准。
五、质量标准:全水≤15%,内水≤5.0%,全硫≤1.0%,收到基低位≥3500大卡,35%≥挥发分≥25%,粒度≤10cm,不得有杂质。
1、考核条款:
1)如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300kc/kg,每低1kc/kg,每吨按(合同单价/3500)×2扣款;如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000kc/kg,每低1kc/kg,每吨按(合同单价/3500)×3扣款。2)月加权平均空干基全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1.0%,每高0.1%扣5元/吨。不足0.1%部分,依比例计算扣款;3)若收到基全水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15%,扣罚金额=验收数量×(实测水分-15%)×含水单价(含水单价为计算除水分以外的所有质量指标奖惩后的单价),由买方直接从货款中扣除。4)空干基挥发分小于25%双方协商处理。5)月加权平均发热量<3500kc/kg,每低1kc/kg,每吨按(合同单价/3500)×2扣款。6)其余指标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指标由双方协商解决;7)卖方交付的煤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不合格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3500kc/kg、空干基全硫>1.0%、收到基全水分>15%。
2.若因买方生产计划调整等原因停止供货,供应量没有达到合同数量但达到计划调整后数量,可免除考核。
3.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买方通知交货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周支付逾期交货部分全额货款的百分之 五( 5 %)计收,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全额货款的百分之二十(20%)。上述款项可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价款(不限于该批次货物)中扣除。一旦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
六、付款方式:银行存款或者承兑汇票。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八 、其他
1、卖方实际进场物料如果与合同订单物料不相符,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次进行处罚。
2、当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标的物市场价格、运费大幅波动,买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认为现有价格无法继续执行时,该方有权利向另一方提出价格调整,双方未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询价。
3、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质量指标及考核条款,如供货时出现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考核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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