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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付款,质量及数量要求,详见询价单。
二、供应商投标承诺: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单位须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与发布的物料名称相符、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并可提供合格证及其他相关资料,若出现假冒伪劣、贴牌、翻新等不合格产品,该批不予结算,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造成损失的,承诺承担相应损失。
2. 逾期未按时到货或不能执行,我公司将纳入黑名单,后期不再参与公司报价。
三、质量指标:
1、细度:D50在10-13微米。
2、粒度:600目通过率95%以上。
3、pH值:8-9。
4、水分≤0.3%。
5、分散度>45。
6、碳酸氢钠含量:在95%-97%之间,剩余部分为活化剂,钙含量<0.03%。
7、脱硫剂主成分碳酸氢钠必须采用天然结晶的食品级原材料,不能采用化学合成碳酸氢钠,要求脱硫剂产品及原料无刺激性气味(无氨味),避免氢离子超标对工况及水泥品质产生影响。
8、为了延长储存时间,防止脱硫剂结块,同时保证料仓下料顺畅,要求脱硫剂堆积比重0.5g/ml。
9、考虑到停窑等情况,需保证脱硫剂储存6个月不发生板结,仍可正常使用。
四、使用要求:
1、使用脱硫剂期间,中标单位需免费提供我公司认可且运行稳定的脱硫设备,该设备能够实现自动上料及中控操作控制,无安全环保风险。
2、我公司拟采购脱硫剂200吨左右,此数量为暂估量,按要求分批次送货。
3、为保证使用效果,签订正式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10吨(每条生产各5吨)的试用品,检验是否达到使用效果,停生料磨后,以S02稳定控制在20mg/Nm3以下,且脱硫剂平均用量不大于入窑生料喂料量的千分之二,合格后期予以结算,如果不合格,试用品不予结算并终止合同。
4、脱硫剂入厂必须携带对应的检测报告。
5、卖方无偿配备全套设备供买方使用,卖方自行负表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如投诉设备故障,供货方24小时内处理维修。合同履约结束后自行拆除运走,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五、需入围审核
1、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近一年内送检的质检报告,井加盖CMA章,且在我公司试用并可达到要求。
2、投标单位提供使用单位试用后的效果证明材料。
六、结算依据
1、为保证使用效果,签订正式合同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10吨的试用品,检验是否达到使用效果。试验期S02数据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中后台数据为准,如果试验合格,后期予以结算,如果不合格,试用品不予结算并终止合同。
2、费用结算:按当月脱硫剂实际使用量结算,当月费用次月结算。
3、结算依据:停生料磨后,以S02稳定控制在20mg/Nm3以下,且脱硫剂平均用量不大于入窑生料喂料量的千分之二。
4、付款方式:挂账后,甲方以转账或承兑方式支付全款。
5、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的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发票),如果因为乙方未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甲方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
6、每月作为一个对比周期,使用数据双方签字确认。如使用效果不达标,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已使用的不予付款,未使用的卖方自行拉回。
七、中标结果
1、根据综合评判,报价单位按综合名次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根据报价情况,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1名中标单位。
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1. 卖方负责免费运输,并负责卸货至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库房,并且承担交货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费用、装车费、卸车费);全部货物运至库房交货(物流、快递等必须是送货到库房,不接受自提、到付物流快递)。进厂司机要求衣装整齐,不允许穿戴背心、短裤、拖鞋进厂;进厂送货车辆卸货后保证空车出厂。如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超速行驶,一经发现,按照公司要求对送货单位进行处罚。
2. 发货前、发货后须及时短信或微信通知交货联系人,随货必须附制式纸质《送货通知单》两份(中标单位在阳光采购平台上完成接单、配送操作后打印,随货打包两份,并在货物包装外张贴)。
九、 交货地址:
联系单位: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柳林镇雅沟村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货期:2025年3-12月。
十一、其他: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前请与使用方核实清楚尺寸及规格型号后在报价,避免出现差异。对恶意报价行为(包括但不限制于: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拒不执行或投标方单方原因不能执行、以其它理由中标后要求涨价等)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同时拉入企业黑名单
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的投标单位报价,以平台电子报价为准。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两者中低价为准,详见询价文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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