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鞍山冀东公司水泥分厂辊压机挤压辊由于使用周期较长辊轴有裂纹和磨损现象,为保证辊压机在生产中能够正常稳定运行,具备挤压辊辊轴维修能力的单位进行维修服务。
1、招标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1#辊压机挤压辊Φ1400×800,数量1个,新辊轴制作,旧辊轴拆除,新辊轴与辊套装配。
3、投标方式: 依托互联网进行网上投标工作的方式执行。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需上传近三年内辊压机挤压辊辊轴制作维修业绩的合同一份扫描件(要求合同签订双方为红色公章和相对应的发票),未按要求进行上传工作的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2、此次维修作业中所使用的机具、人工、新品辊轴、车床、运输车辆等影响完成该项维修工作的全部设施及材料均由投标方承担。
3、支付方式:以电子承兑或汇票形式支付。
4、辊轴制作维修的报价标准以完成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各项附加费用的总和,作为该项工作有效报价。
5、投标方参照招标方提供的堆焊维修时间及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并在报价表的右下部盖印本单位公章后视为有效报价。
6、质量验收标准:
GB/T 1801-2009《轴和孔公差配合》的国家标准
锻件超声波探伤《YB/TO36.10-1991》
7、决定参加投标的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缴纳方式为投标单位公司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汇款(并在用途或摘要一栏中按照*投标保证金辊压机挤压辊离线堆焊维修*标注名称)进行备注以防信息不明确造成退款不及时等问题。投标保证金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者视为投标无效。
账 户 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银行账户:213311601010020048023
投标保证金将于开标后的次月退回。
投标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投标单位出现恶意串标、托标、围标等现象;
(2)中标单位未按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三、合同条件及形式
1、一般条件要求:
合同订制的标准(包含合同格式的要求)以及相关条件解释均参照《设备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的形式。
2、专项条件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为1年,保证正常使用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当出现修复后的挤压辊使用时间没达到其承诺时间时,投标方需要及时并免费对该辊进行修复。
(2)投标方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用工方面的相应条款及法规。
四、技术规范要求及维修内容
从上海市宝山区将挤压辊运至投标公司,然后进行制作新辊轴1个,将旧辊轴拆除,新辊轴与原辊套进行装配,整体运至招标方现场。技术要求如下:
1、制作新品辊轴材质为42CrMo锻件。要求表面光洁度为Ra1.6。
2、新辊轴制作完成后现场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测,出具探伤报告。
3、新轴的加工尺寸等详细数据及技术要求见图纸。挤压辊轴与减速机连接处轴端2处尺寸将根据招标方现场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4、原有的辊套与新辊轴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装配,如果辊套在装配过程中磨损或断裂等情况无法继续使用,投标方将免费制作新辊套一个,并且重新堆焊耐磨层。
5、原有的旧辊轴不用返还招标方,在报价中统一考虑。
6、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对挤压辊耐磨层进行喷漆,挤压辊两侧轴面要求抹油然后包装完好,防止轴损伤。运至招标方现场。
7、新辊轴制作及装配维修工期要求在90天内完成。
五、评标、定标方法
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所提供的维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要求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总价报价(注:总价的含义:完成该项工作所发生人工费,新辊轴,工机具费、运输费等,影响完成该工作的所有附加费用),此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此报价以外发生的其他费用。
评标标准: 1、新辊轴的制作装配维修总价。
2、辊轴制作维修业绩。
(2021年到2024年内的合同,双方为红色公章和相对应的发票,一份加2分、满分10分)
3、工期 (工期最短满分)
六、付款方式
本次修缮的费用为 元(含税价 元),新辊轴装配工作结束后开据对应修缮工作的竣工验收单(验收单双方签字)后,承揽人按照合同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项发票后提供至委托方进行挂账,委托人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留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时间(为期1年)无质量异议后无息支付。
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不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