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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卸车及倒运项目
一、项目名称: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集装箱卸车及倒运项目
二、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服务地址、作业内容及服务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集装箱(煤炭及钢渣)卸车及倒运物流服务项目
(二)采购数量:暂估卸车量: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火运集装箱(煤炭及钢渣)卸车及倒运量约34000吨。(特别提示投标人:以下数量均为暂估数量,实际发生的数量有可能会小于以下暂估作业数量,最后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服务地址: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四)作业内容以及要求:
作业内容:火运集装箱到达的煤炭及钢渣需要正面吊、集卡车作业,投标方负责正面吊卸车、集卡车托运集装箱至甲方产业园联合储库卸车或其他指定地点卸车,卸车后返回场地由正面吊卸集装箱后装火车。
作业要求:1.投标方在收货单位厂内卸车及倒运过程中,如在专用线内及厂区内造成物料遗撒,由投标方及时进行清理。
2.投标方完成卸车后,需对卸车物料中的发泡胶空瓶、封堵条、石块等杂物进行清理,避免影响甲方对物料的正常使用。
3.投标方装卸车过程中由于人员及设备操作不当,对车皮、集装箱造成的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及修复。
4、火运集装箱卸车完毕后,投标方需及时对集装箱进行清底,避免有物料遗留,并做好集装箱箱门封闭。
(五)安全要求:详看附件安全协议
(六)环保要求:详看附件环保协议
(七)其他资质:道路许可证
(九)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十)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联系人:郭平 联系电话:18943270909
(十一)付款方式:由双方按月进行对账(按自然月对账),对账后投标方开具对应发票,由招标方办理挂账,并于次月进行付款。由招标方按实际挂账金额以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抹账、抵物等方式进行付款。
(十二)投标保证金的约定
一、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向招标方交纳大写肆仟元整 元整(小写 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如汇款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严禁以个人卡汇款,如发生用个人卡汇款,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汇款个人承担。
1、投标保证金待招标结果宣布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账户的概不受理。
3、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方履行投标承诺的保证。
4、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3)投标方未按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参与投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
1、中标方需缴纳中标价格的10%(上限不超2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合同履约完毕一次性无息返还。
3、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2)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十三)踏勘现场要求:我方将于报名截止后第2天上午10点,在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一楼小会议室组织现场踏勘,未到现场的视为对现场工作环境无异议。《现场踏勘确认表》详见附件二
踏勘现场联系人:郭平 联系电话:18943270909
供应商须知:
1、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单项报价不超最高限价),并将报价文件上传平台作为评判依据。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3、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附件:1、报价单
2、合同模板
3、安全协议
4、环境保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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