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区域凤翔公司封条分派机招标
发布时间:2024-09-30 10:14:06
陕西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SXQY-ZB-2024-0948
标书号:ZBSQ-2024-8399
采购单位:陕西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10-09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1 13: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0-11 13:30:00
开标时间:2024-10-11 13:30:00
采购类别:备品备件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请提供具有机械设备销售类营业范围的营业执照。
保证金:3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SXQY-ZB-2024-0948)
保证金收款账户: 农行凤翔县支行营业部/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专户)/26320101040007055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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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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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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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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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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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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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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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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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分派机 ^MRD-PS-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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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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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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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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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或电子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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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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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封条分派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简介:
(1)一票制结算,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待买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付款。
(2)报价含指导安装调试。
3.交货/服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田家庄镇河北村村北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需求数量及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明细
5.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6.中标单位选定:以中标单位最合理的报价签订固定单价金额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营业执照:请提供具有机械设备销售类营业范围。
3.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完税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期内,登录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报名,报名后,可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组成(依据项目内容进行编制)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网址:https://www.bbmgzc.com/)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3.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场所:本次开标形式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抵达现场参与开标,不组织现场开标会。
5.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本次招标无需线下标书。
6.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阳光招采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一般为不超过总标的额的2%)
1.缴纳要求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1.2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1.3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专户)
账号:26320101040007055
开户行:农行凤翔县支行营业部
1.4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凤翔公司封条分派机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函部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的账户,不接受私人账户。
2.投标保证金退还:
2.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将在评标结论生效后退还,不计利息;
2.2开标前投标单位自动放弃投标
2.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将在中标人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下列情况下,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5投标过程出现串标、围标的。
3.6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有主观恶意行为的。
3.7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3.8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9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4.0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投标文件提供虚假资料将扣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7、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
10、线下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1、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认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被冻结,冻结后一年内将不得参与金隅冀东水泥陕西区域采购业务:
1、一年内,开标后定标前,出现两次放弃投标行为的。
2、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采购公告要求的品牌、型号、货期等响应技术要求,导致流标、终止的。
3、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报价时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报价文件未盖公章,导致流标、终止的。
4、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要求到货的。
5、存在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管理制度但不足以纳入黑名单的不良行为的。
八、投标人有如下列行为之一,将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五年内禁止参与金隅集团任何招采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行为的或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或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违规操作损害企业利益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不按成交结果签订合同的。
6、非不可抗力原因,拒不履行合同或履约不当的。
7、在合同履约期间发生供应商责任的较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的。
8、供货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
9、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
10、与相关人员串通,违规操作损害企业利益的。
11、因失信与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法津纠纷的。
12、超资质、超能力、超范围承接业务或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的。
13、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形。
14、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区域及各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有本条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结果无效。
技术咨询: 赵 1368919890 (凤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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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秦利萍 / 1357158886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919-2800925
监督举报邮箱:tcdqjj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