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就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采购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干炉渣运输项目采取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竞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您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沈阳公司-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干炉渣运输项目
二、项目内容、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
(一)起运地: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莲街142-1号 。
收货地: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街道。运距:约12公里;
标的物为:干炉渣运输
采购数量:暂估数量2000吨。中标供应商应具备要求日保供能力不低于200吨,在此范围内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按时、按量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通知方式以电话及传真、微信皆属有效。
如乙方未达甲方通知保供量,则视为违约,具体处理如下:
(1)实际发货量已买方通知为准(如甲方没有特别通知按合同约定最低保供量执行)。如卖方在未提前告知买方或未得到买方允许的情况下,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供货的,应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按每日逾期交货部分全额运费款的30%计收,如连续逾期交货累计超过5天(含5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该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并取对该供应商冻结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处理。上述款项可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合同价款(不限于该批次货物)中扣除。
(2)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超载运输或以改装车辆运输而遭受治超查缉皆属乙方自身责任,并不得再以此原因提出相关费用调整及影响每日保供量。
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托运方通知承运方的供货数量为准。
(二)供货时间:根据沈阳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内实际要求提货时间为准。
(三)1、结算数量:以甲方汽车衡检斤为准
2、结算方式:乙方依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运费9%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发票到财务挂账后进行结算。
3、运费调整:在合同履约期内,甲方可随时组织招标,提前三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4、支付方式: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后分期付款。付款方式:承兑汇票、电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能满足招标方项目要求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且资质合格的单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
(二)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有向招标方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三)投标方应拥有足够的合格运输车辆(合格自有车辆10辆以上)。具有相关安全资质和能力,严禁超质、超能力、超范围承接业务,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装卸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的能力方可参与投标。
(五)“为有效监督运输业务全流程,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指定的数字物流平台注册运管”;
(六)运输车辆:运输车辆为环保标准国六及以上车辆进行运输服务,车辆不允许超载。
五、具有以下情形的企业,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二)近三年,有被企业和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三)投标价格严重偏离本次所有投标单位平均价格,且差额较大,没有合理解释,有意通过压低投标价格,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经查实后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集团的投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人需交纳400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沈阳冀东干炉渣运输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告编号”(开户行:21001440006052504330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建行苏家屯支行),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需缴纳总货款5%履约保证金由沈阳公司负责管理,合同终止后3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投标方。
(二)不得以未完成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三)不得将同一笔保证金同时作为多项业务的保证金。
七、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方对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三)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四)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五)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不予退还:
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
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
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现中标方未按招标方管理规定执行,违章、违规操作,有舞弊行为的;
5、经查实,发现对招标方工作人员有行贿、舞弊行为的;
6、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
(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法参与投标:
1、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具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的;
(七)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2.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八)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公告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车辆进入沈阳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九)投标方需熟悉沈阳公司大宗原材料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根据沈阳公司堆场情况及时供货(车辆随时安排),因其自身原因逾期没有供货,按比例扣除投标单位履约保证金。
(十)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化波动,托运方可随时组织招标,提前三日通知承运方终止合同。
八、投标人报名
(一)有投标保证金要求的,投标人应上传缴纳投标保证金单据。若投标人在报价截止前未上传保证金,则不允许参标且无法再上传保证金,为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及时通知招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的审核。若企业未审核则无法报价,企业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均可审核。
(二)报名供应商在三家及以上,且上传保证金的供应商也在三家及以上,则可进行报价,否则系统将自动流标。
九、投标人报价
(一)报价为含税到沈阳公司厂内指定地点(含运费、装车费、卸车费、9%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一票结算,本次竞价的基准价格11.6元/吨,投标方在此基础上进行竞价。
(二)竞价时间为20分钟,投标人竞价开始10分钟后可以连续出价,竞价截止时间后每次叫价延时20秒结束,每次叫价降幅为0.2元/吨。投标人每点击一次报价按钮,则在最新报价的基础上自动按公告中设定的“涨降幅度”报价。
(三)为防止串标与透标风险,在报价过程中供应商与企业可查看报价但无法查看报价的供应商名称,定标后,企业方可对应查看每个供应商的每次报价。
十、定标
到达竞价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自动发布中标公示,无需人为确定中标供应商且无需审核。
十一、开标前。投标单位报价前可以到现场堪察、电话咨询。
十二、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十五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有关法律、技术和其他事宜以合同为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物资供应部 联系人:郑森 电话:13653330757
现场堪查、技术咨询: 联系人:田承实 电话:15040342112
公司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街道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