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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公司反铲挖掘机保养维修项目
一、项目名称: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运行部反铲挖掘机保养维修
二、项目内容、维修数量、服务地址、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服务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2026年度矿山运行部反铲挖掘机(9台)保养维修
(二)维修数量:反铲挖掘机(9台),详见报价单,询价方有权对暂估
数量进行增减。
(三)服务地址: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四)质量要求: 所有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确保设备恢复其原设计性能、安全性与可靠性,满足矿山高强度连续作业要求。
1、工艺要求:发动机、变速箱、液压泵等核心部件拆解维修后,必须进行性能检测,恢复完好状态。
2、人员与资质:维修人员需具备相应工种资质,特种作业(如焊接、起重)必须持证上岗。
3、故障消除:报修的所有已识别故障必须被彻底排除。
4、功能恢复:所有涉及的系统(机械、电气、液压、电控)功能必须完全恢复,操作无异样。
5、制动系统:制动效能符合要求,无跑偏、拖滞;气路气压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工作值且无泄漏。
6、无衍生问题:维修过程不得引入新的故障或潜在安全隐患。
· 免责情形:以下情况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中标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 因操作不当、未按手册保养等用户责任造成的损坏。
· 使用非原厂配件或未经授权擅自改装、修理引发的故障。
·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异常电压)导致的损坏。
(五)验收标准:
1、完工验收标准(性能指标)
整机性能
· 作业能力:主要动作(动臂、斗杆、回转、行走)速度、力量应达到出厂标准的90%以上。
· 操作性能:各操纵装置灵活、准确、无卡滞。
2、液压系统
· 泄漏:各密封部位在连续作业3小时内无渗漏。
· 内泄:动臂油缸活塞杆因系统内泄的沉降量应优于标准(如≤200mm/h)。
· 清洁度:液压油清洁度需达到高标准(如NAS等级要求)。
3、结构安全
· 重要结构件:动臂、斗杆、回转平台、履带梁无开裂、严重变形。
· 安全装置:驾驶室ROPS/FOPS结构完好,所有灯光、报警、监控系统功能正常。
4、发动机与环保
· 启动与运行:发动机启动顺利,运行平稳,动力充足。
· 排放:尾气排放必须符合设备出厂时适用的GB 20891阶段标准。
5、遵循主要现行标准:
GB/T 9139.2《液压挖掘机 技术条件》
GB 20891《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7586《液压挖掘机 试验方法》
(六)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包含供应商资质要求):无
(七)安全要求:
因维修拆除的防护设施按照安装要求进行及时恢复,检修完成现场卫生、旧件的回库、设备的验收由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生产运行部、能源环保部、数智化技术部、相关部门、检修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竞标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和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进入招标方生产区未佩戴安全帽,违约处罚100 元/人;在存在粉尘、中毒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未佩戴防尘口罩违约处罚 50 元/人,未佩戴防毒口罩违约处罚 200 元/人;电工、电焊工作业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违约处罚200元/人。
2.未开展风险辨识和培训或现场未设置专职安全员或现场日常安全监管缺失的,违约处罚 500 元/次。
3.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违约处罚 500 元/人。
4.特种作业(含特种设备操作)无证(含假证)操作,违约处罚1000 元/人。
5.危险作业未经审批,私自作业,违约处罚 500 元/人。
6.机动车辆超速,违约处罚 200 元/次。
7.施工用设备设施存在“五有”防护装置缺失,违约处罚200元/台。
8.酒后上岗、班中因饮酒以及打架斗殴、盗窃等行为扣罚全部保证金并辞退。
9.其他违反本协议或甲方安全管理规定,但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处罚100-1000元。
10不听劝阻、不服从甲方管理以及重复违规,在首次处罚的基础上,加倍处罚;在节日、国家重大活动或敏感时段发生违规,加倍处罚。工程施工期间,违规3次及以上的人员,处罚后乙方应予以辞退。
11.检修过程中,清洗生产线产生的废油水,按照公司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的要求,进行妥善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油水洒落地面上,造成污染的每次处罚 1000 元。
12.检修过程中禁止物料直接抛洒,造成扬尘,污染地面及设备,
每发现一次高空抛洒物料处罚 500元。
13.检修中,每日要对作业区域的卫生进行清理一次,保证作业区域内卫生干净整洁。检查中每发现一处处罚100 元。
14.检修作业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次现场吸烟人员及作业区域内发现烟头,处罚 200 元/次。
15.擦拭设备用废旧破布用过之后要及时放进垃圾袋内,不可随地乱扔,每发现一处处罚 100 元
(八)环保要求:
1、中标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方厂区内所有环保管理制度。中标方对其作业人员及作业全过程的环境行为负全责,并接受招标方环保部门的监督。
2、作业过程环保控制
2-1、固体废弃物管理:
严格分类:必须将产生的废弃物严格分为一般工业垃圾(如废金属件)、可回收物和危险废物。
危废专门处置:废液压油、齿轮油、清洗废液、废油桶、被油污严重污染的抹布手套等,必须分类收集于专用防漏容器,张贴危废标签,并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禁止混放: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垃圾,或将废钢铁等有用物料随意堆弃。
2-2、油品与液体管理:
作业区域地面必须铺设防渗布,拆卸部位下方使用接油盘,确保油、液不直接接触地面。若有设备或零件清洗环节,清洗液需经处理,经招标方环保部门监测认可后方可按规定排放。发生泄漏必须立即用吸油材料等回收处理,严禁用水冲洗入地沟。
3、作业结束与验收:
现场清理:每日收工及全部作业结束后,中标方须彻底清理现场。所有自带的废弃物必须当日清离厂区,达到招标方文明施工标准。
环保验收:维修工作完成后,双方应进行现场环保联合验收。中标方在履行完所有环保责任(包括废弃物合规转移并提供转移联单)后,方可视为环保验收通过。旧件回收倒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九)服务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联系人:王显达 联系电话:18043920266
(十一)付款方式:一票制结算。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签字确认的《外委维修单》开具中标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询价方财务挂账后付款。询价方以承兑汇票、抹账、抵物及易物等方式按月结算。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上限不超过20万元,特殊情况另议)。
供应商须知:
1、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将报价文件上传平台作为评判依据。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3、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6、须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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