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余热锅炉内检部分项目检验服务
一、项目名称:余热锅炉内检部分项目检验服务
二、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服务地址、质量指标、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
AQC、PH两台余热锅炉内检部分项目检验服务。按照锅炉检验标准《GB/T 42535-2023》要求开展锅炉内部检验。包括:设备的保温拆除恢复、影响检测的其它物品拆除恢复、检测部位金属表面处理、检查点切割取样及恢复、检测后不合格处修复处理、修复处理后的再检测、各种检测设备和工器具提供、脚手架搭建拆除、设备运输、各种检测辅助材料提供、检测相关及检后不合格部分修复处理相关的等全部工作。
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服务。
(二)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集团标准、规范:
锅炉定期检验《GB/T 42535-2023》
(三)采购数量:
2台(AQC锅炉QC340/380-31-1.3/360、PH锅炉QC510/310-35-1.5/300)
(四)服务地址:
哈尔滨市阿城区玉泉镇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五)质量、安全、环保、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根据《GB/T 42535-2023》条款内容,符合“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相关检验要求,取得“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锅炉年度内部检验证书;
(六)验收标准:
取得“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锅炉年度内部检验证书。
(七)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承揽方服务人员应具备与委托项目相符的服务技能。在实施服务前,承揽方应将服务方案报委托方同意。
2、承揽方提供的合格的服务人员和工具,如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
3、承揽方负责服务过程中与本合同相关发生的一切工作;承揽方应做好服务记录,按委托方任务要求提交真实准确的服务相关数据和质量验收单;
4、承揽方负责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和人身的安全。承揽方在委托方公司服务期间应遵守委托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环保的相关责任,服从委托方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 。
5、承揽方负责服务工作完成后的现场清理工作,并将服务更换的旧件或垃圾杂物运到委托方指定地点,必须符合政府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
(八)服务期限:7天
(九)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联系人: 段连红 联系电话: 15641922961
(十)付款方式: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6%)专用发票后,经甲方财务审核后挂账,一个月内全额支付乙方合同费用。
供应商须知:
1、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单项报价不超最高限价),并将报价文件上传平台作为评判依据。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3、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